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渝委办发〔2021〕37号 2021年12月16日)
各区县(自治县)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大型企业和高等院校:
《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加强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发挥关工委和广大“五老”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不断开创我市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新局面,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所作重要讲话和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急党政所急、想青少年所需、尽关工委所能”的工作方针,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理想信念、思想道德、传统文化、科技素养、法治观念和心理健康教育为重点,充分发挥“五老”在教育引导和关爱保护青少年方面的优势作用,支持和帮助青少年成长成才,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领导。始终坚持和加强党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全面领导,自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关工委工作的全过程各方面,进一步强化以党的建设带动关工委建设,保持和增强关工委工作的政治性、先进性和群众性,确保关心下一代事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2. 坚持服务大局。围绕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聚焦落实全市中心工作,积极配合、主动作为,认真谋划和推进关心下一代工作,切实提高全市各级关工委、广大“五老”自觉服务大局的意识和能力,为全局工作助力添彩。
3. 坚持立德树人。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广大青少年以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为己任,努力学习、健康成长、艰苦奋斗,成为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
4. 坚持改革创新。遵循青少年成长成才规律,把新发展理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到关心下一代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发展导向,推进实践创新、制度创新,使关心下一代工作与时代同步、与青少年同心、与改革开放同进,始终充满生机与活力。
5. 坚持协调联动。健全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关工委主动作为、有关部门积极配合、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机制,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自身优势,形成共同关爱服务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工作氛围。
二、主要任务
(三)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充分发挥“五老”报告团、宣讲团作用,在青少年中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宣传教育活动,打牢青少年成长成才的思想根基。加强理论宣传普及和阐释解读,深入宣传党和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政策举措,深入解读市委、市政府的贯彻落实措施,让党的创新理论走进青少年、引领青少年,增强青少年做中国人的志气、骨气、底气,引导其积极投身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火热实践中。
(四)实施传承红色基因程。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以党史为重点,持续深入开展“四史”宣传教育,用好重庆红色资源,扎实开展“传承红色基因,争做时代新人”系列活动,深入推动红色教育进校园、进课堂,讲好党的故事、革命的故事、根据地的故事、英雄和烈士的故事,让红色基因、革命薪火代代传承。组织青少年瞻仰参观革命博物馆、纪念馆、党史馆、烈士纪念设施,老少携手开展读书、征文、演讲、展演、夏令营冬令营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教育活动,用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教育青少年,引导其从中汲取信仰力量,筑牢理想信念之基。
(五)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彻落实《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全面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推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开展党情国情、国防、国家形势安全宣传教育,组织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厚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引导青少年树立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的远大志向。充分发挥重庆历史文化优势,利用好历史文化遗产特别是历史文物和传统节日,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
(六)加强法治和身心健康教育。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推动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保护青少年合法权益,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注重体育、美育、劳动教育,面向不同年龄和不同领域的青少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喜闻乐见、具有关工委特色的活动,引导青少年锻炼强健体魄、提高审美能力、养成劳动习惯。重视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做好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加强生命教育、挫折教育,抵制和消除负面文化影响,培育良好的意志品质,形成积极向上的人生态度、健康完善的人格修养。
(七)倾情关心关爱青少年成长成才。扎实推动“五老”关爱下一代工程,把更多关爱投向特殊青少年群体,着力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立足教育、预防,着力抓好失足、失管、失业、失学、失亲青少年以及服刑人员子女等青少年群体的服务管理和帮扶关受工作,注重从思想上关心、情感上关怀、学业上帮教,帮助他们健康发展。组织“五老”助力乡村振兴,在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和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培养等方面发挥服务和推动作用。聚焦青少年成长教育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题,充分发挥关工委和“五老”优势,依托儿童之家、青少年活动室、农家书屋、乡村学校少年宫等阵地,协调帮助农村孩子享有良好教育,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流动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青少年群体的关爱和服务工作。
(八)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社会环境。动员“五老”参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组织青少年在课余、假期开展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认真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深入开展“五老弘扬好家教好家风”主题活动,助力构建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协同育人的作机制。加强网络环境保护,积极运用微博、微信、手机客户端等新媒体传递主流价值观,参与净化文化市场、网络空间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工作,唱响主旋律、守好主阵地,引导青少年文明上网、科学上网。充分发挥典型引路作用,大力宣传道德模范、新时代好少年等先进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推进劳模工匠进校园活动,激励广大青少年见贤思齐、向上向善。依法依规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推进关工委自身建设
(九)加强政治建设。各级关工委要深学笃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从党的百年奋斗历程中汲取智慧和力量,自觉落实“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落实到关工委各项工作中,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十)加强组织建设。以党的建设引领和带动关工委组织建设,按照“领导班子建设好、‘五老’作用发挥好、制度健全执行好、积极探索创新好、活动经常效果好”的标准,积极适应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方式的变化和需求,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基层单位及离退休工作部门为依托,进一步健全完善区县、乡镇(街道)、村(社区)关工委组织,有序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干休所等组建关工委组织,力争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十一)加强班子建设。精心把新退出领导岗位,政治可靠、威望高、能力强、身体好、有奉献精神、热爱关心下一代事业的老同志充实到关工委领导班子中,特别要重视选好配强关工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常务副主任和秘书长。区县、市级有关部门关工委主任一般由同级党委分管领导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同级党政退休老同志担任。乡镇(街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关工委主任一般由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兼任,同级党政退休老同志担任常务副主任或副主任。各级关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因工作变动、身体、年龄等原因缺位的,要及时调整充实,做到班子结构合理、进出有序。
(十二)加强“五老”队伍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新时代“五老”队伍的新变化新特点,按照自愿参加、就地就近的原则,采取组织发动、领导推动、典型带动、诚邀感动等方法,动员更多有激情、有能力、有干劲、有爱心的“五老”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努建设一支素质优良、覆盖面广、力量充足、结构合理的“五老”队伍。坚持发挥“五老”的优势作用,加大对“五老”的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的素质和能力。要对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五老”在精神上多关心、生活上多照顾,给予适当经费补助,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在春节、重阳节等传统节日或生病住院期间探望慰问,进一步激发“五老”的荣誉感、归属感、获得感。探索完善“五老”、志愿者、社会工作者相结合,关工委和相关部门相结合的关心下一代工作模式。
(十三)加强办事机构建设。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关工委日常办事机构建设,做好服务老同志、服务青少年、服务基层的工作。区县关工委日常办事机构原则上挂靠同级党委老干部工作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按规定配备工作人员。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关工委的办事机构,确保有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要从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帮助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干部,加强培养、教育、交流、使用力度,努力打造新时代关工委工作队伍。
四、强化组织实施
(十四)加强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关心下一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大力支持关工委动员组织更多“五老”积极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各区县党委、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要主动研究关心下一代工作,听取关工委工作情况汇报,明确工作任务、制定工作安排,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十五)强化工作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支持关工委工作,加强经费保障,为关工委创造必备的工作条件。各级财政部门要将同级关工委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各级组织、宣传、政法、网信、教育、科技、体育等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以及涉老团体要加强对关工委工作的支持配合。要重视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各级关工委学习培训、调查研究等制度,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十六)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宣传部门要发挥好各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宣传各级党委、政府重视支持关心下一代工作的实际举措,宣传各级关工委开展工作的做法成效,宣传“五老”先进典型和优秀青少年的先进事迹,为关工委和“五老”开展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按规定表彰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作出积极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依托信息网络平台,扩大舆论宣传的广泛性和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下一代工作的浓厚氛围。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关心下一代工作的意见》(渝委办发〔2013〕3号)同时废止。